原标题:健全制度 创新机制 推动政府落实教育职责主体责任
安徽省教育厅厅长 李和平
安徽省教育厅厅长李和平就安徽省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发言(张劲松/摄)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这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着力解决教育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措施,对推动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促进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是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督导条例》都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并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开展督导。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有利于督促省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引导督促政府切实研究教育问题,解决长期困扰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
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助推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就必须要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联系,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政府既要切实履行教育统筹规划、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的职责,也要加强教育监管、指导和服务。政府尤其需要转变管理职能,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综合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等手段,按教育规律管理教育,提高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和效率。
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是政府加强教育发展的新动能。现阶段还存在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不高的问题,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问题,校车配备不到位,学校和学生的安全问题,学校规划布局调整等问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不足的问题,职业教育基础能力薄弱的问题,等等,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加大问责力度,必将引起省级政府的高度关注,加强行政监督问责,推动教育的整改落实。
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是推动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攻坚期和深水期,这对现行政府管理教育的体制提出了新的命题。其中,省级人民政府在教育管理体制的链条上具有承上启下、左联右结的枢纽作用。一方面,省级人民政府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一方面要统筹规划和监管全省的教育发展,是全省教育的统领着和设计者。省级政府的努力程度和保障水平,直接关系到全省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是省域教育走在前列走向现代化的保障和支撑。因此省级人民政府在推进教育发展中的作用至为关键,强化省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职责至为迫切。
下一步,安徽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探索建立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健全教育督导机制,强化教育督导职能,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加快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
一是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文件精神,深入了解该评价办法的总体要求、评价内容、实施办法、评估程序和结果运用,深刻把握该文件的精神实质,深刻理解贯彻文件精神对于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自觉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实施细则,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根据省政府任务分解意见,注重发挥省直各职能部门的优势,既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又加强协同,扎实开展工作。省督导委负责牵头抓总,教育厅负责具体实施,省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有效发挥系统集成效应,确保评价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是要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督政机制。安徽省从2006年开始,由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县域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年度督导考核工作,这项综合性督政工作已连续坚持开展了11年之久,每年定期开展一次,有效地敦促了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近年来考核中增加了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教育行政管理主要负责人违法违纪降低考核档次的规定,大大提高了考核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根据《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在完善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考核工作基础上,探索建立《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及相关考核制度,根据全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目标,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考核细则和标准。初步建立对省、市、县三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考核和评价制度体系,完善我省综合督政体制,有力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增强教育发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我省教育发展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
三是要聚焦改革发展,强化督导重点。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紧密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进程,推动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教育部确定的重点工作,结合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督导主要内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重点督导,如落实国家重大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到位的问题,制约和阻碍教育综合改革的体制机制问题,教育内涵不丰富,素质教育推进乏力问题,学前教育资源匮乏问题,推进教育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保障不到位问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问题,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短板问题,职业教育体系不健全问题等。
四是完善激励评价机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坚持奖励与惩处约束相结合,建立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教育督导评价的结果与考核、评先、奖励等挂钩,作为主要领导干部任职、考评、提拔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或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通报、约谈和问责。教育督导机构对政府履职年度评价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后,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发布督导报告,充分运用教育督导评价结果。
五是全力保障,确保顺利推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督导队伍,加强培训,提高教育督导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利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加强对各级政府考核评价系统的建设,加大对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分析,准确判断各级政府履职成效和问题。引入第三方评估的督导新模式,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强化结果的公正性和运用问责的权威性。充分整合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监督管理干部的领导力量、各级人大和政协视察监督的保障力量、各级纪检监察和执法监督以及审计部门的专业督查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中国公共新闻网摘编:李常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