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王亚军)在今年的执行工作中,墨玉县人民法院做到了三“穷尽”四转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理念。
三“穷尽”
一是穷尽财产线索。全面调查被执行人各项财产情况,防止有执行能力的当事人逃避执行。
二是穷尽执行手段,依法用足、用全法律规定的查封、扣押、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手段,想方设法,力争执结案件。
三是穷尽执行方法,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尽全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书、暴力抗法者,依法拘留;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我院执行员通过跟踪式明查暗访、不分昼夜的蹲点守候。以维护法律权威尊严为重,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转变”
一是“把被动转变为主动”。落实执行法官个案执行情况责任追究制,完善机制,提高效率。
二是“把独家转变为多家”。建立执行工作联动网络,解决执行信息不通、信息不实的效率障碍,着力构建以基层法庭为中心,乡镇、街办为结合点,村、组、居委会、社区为基础的执行联动网络。
三是“把机械转变为能动”。努力构建执行法官的灵活快捷反应机制,有效遏制被执行人“躲猫猫”给执行工作带来的难题,推动执行工作的整体效率,当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首先考虑的是这个案件有没有执行能力,怎么执行,只要得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消息,就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四是“把强制转变为和解”。注重执行和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的减少矛盾激化,把执行工作列入分管院领导和执行法官的年度绩效考核,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坚决杜绝执行案件走进“死胡同”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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