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张璐)提起“老赖”,可能大家立马想到的是身背巨债,天天哭穷、装穷,拒不还债,却依然开着豪车、出入会所的富人。但也有一类“老赖”,他们并非装穷,而是真的家庭困难,可他们背负的也非巨债,却同样赖账不还。拜城县人民法院利剑高悬,对于“老赖”不分大小,均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进行打击。近日,拜城县人民法院成功治理了一位“老赖”,时隔近两年,王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履行了交通事故赔偿款。
2015年8月,王某开着一辆近乎报废的农用货车,在本县布隆乡路段撞倒路上行走的李某,造成李某腿部骨折。王某支付李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外,拒绝赔偿其他经济损失。李某遂诉至拜城县人民法院,由于王某无证驾驶,且事故过程中李某无过错,法院遂判决王某承担全部责任,各项损失及赔款共计三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李某遂申请本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家境均比较困难。年近五旬的王某,早年离异,王某独自一人抚养两个女儿,家里还有一个八旬老母和一个痴呆的弟弟需要照顾。李某比王某大几岁,家境同样不容乐观,离异后,嫁给比自己大几岁且体弱多病的丈夫,一家人全靠李某一个女人挑起栋梁,且事故发生后脚部没有完全治愈至今落下病根。
事故对于两个家庭均是雪上加霜,也给执行办案增添了不少阻力。王某虽家境困难,但拒不赔偿并非全是客观所然,也有主观故意,最具说服力的事实就是,在拒不赔偿期间,黄某却拿出自己积蓄并找亲朋好友借钱盖起了新房。为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也为打击这种“老赖”行为,本院执行法官多措并举,既有上门谈心、找乡、村两级干部协调沟通、上门劝说的“软招”,也有查扣财产、将其纳入黑名单、司法拘留的“硬招”,在第二次依法将王某拘留后,王某慑于法律的威信,终于承认自己的错误,说出了自己有一笔一万余元的存款性质的保险,再向亲朋好友凑了点钱,并向对方认错道歉,争取谅解,李某也考虑到王某的家庭困难,也在赔偿款上作出了让步,同意王某一次性两万元的赔偿请求,最终王某履行了该赔偿款,本案以和解方式顺利执结。
法官认为,贫穷不是当“老赖”的理由,欠债还钱不仅是道德准则,更是法律义务,缺少换位思考的心态,企图利用家境贫穷来做“挡箭牌”,不仅不能博得同情,反而会使自己在道义上限于孤立,同时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老赖”,无关大小,都是在侵蚀司法的公信力,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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