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刘洪垒)拜城县人民法院在日常执行工作中,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力争高效、快速的执结涉民生案件,努力推进社会和谐、稳定;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重婚姻家庭案件的执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艾某(女)、吐某二人于2016年离婚,法院判决吐某一次性给付婚生子抚养费6000元,但判决后吐某便到外地打工,很少回来,艾某无法找到吐某索要儿子的抚养费,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申请人艾某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吐某的住处,执行法官迅速找到吐某并将其带至法院。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吐某同意每月支付艾某500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注重弱势群体案件的执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6年6月,张某某承包了拜城县日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为赶工程进度,在工地务工的杨某找到同乡陈某等18位农民工到工地帮忙干活。完工后,张某某却以无钱为由,向18位民工出具一张欠条,约定2016年12月底前将93余万元工资款付清,杨某作为担保人在欠条上签名。到期之后,张某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付,18位农民工于是将张某某、杨某告上法庭。案经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给付协议。然而调解协议确定的首批给付期限届满,张某某仍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18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张某某暂无执行能力,而当执行法官找到承担连带责任的杨某时,杨却以种种理由抗拒执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确保18位农民工能拿到血汗钱,执行法官查询了所有金融机构,2017年6月28日查询到被执行人杨某的存款记录并成功扣划至法院账户,并在第一时间将18位农民工的工资93余万元全部发还到每个人手中,事后18位农民工将一面印有“情系农民工、讨薪路畅通,的锦旗送至拜城法院执行庭,以表示真挚感谢。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