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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拒付女儿抚养费,玛纳斯县法院法官带二维码上门执行

发布时间:2019-06-1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董晶晶)近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干警在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中,通过拓展执行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周某与被告刘某于2007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2007年3月19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二女。由于婚前了解不多,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且刘某脾气古怪,不让周某与家人及亲戚朋友联系,将其锁在家里,刘某的种种行为给周某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恐惧。无奈之下,周某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玛纳斯县法院,恳请法院依法判决解除二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希望早日从中解脱。

  经玛纳斯县法院主持调解,原告、被告自愿达成协议:原告周某与被告刘某离婚,婚生女儿由周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500元,直至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

  判决书生效后,刘某以各种理由一直没有履行判决,未支付分文的抚养费。周某遂向玛纳斯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周某申请执行刘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执行标的9500元,被执行人刘某迟迟不按法官的通知到庭,其账户经网络查控也未显示有存款,该案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刘某接电话,就是不到法院来。承办法官只能三番五次地前往被执行人家,但刘某均不在家。最后一次查找中,在被执行人刘某所在村的马路上撞个正着,刘某仍然拒绝履行。

  “法官,我银行卡里真的没钱!”被执行人刘某一脸诚恳地对执行法官说。

  “你自己的女儿都不愿意给抚养费。卡里没钱了是吧?手机解下锁,看看微信钱包和支付宝吧!”

  刘某无奈,极不情愿地打开手机。执行法官在微信零钱内发现了2150元。执行法官当即通过扫描随身携带的案款二维码的方式,将此款汇缴至法院执行专户。刘某承诺剩余案款将在5日内汇至法院账户。

  当前,微信支付已深入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玛纳斯县法院通过案款二维码的方式现场执行,切实提高了执行效率。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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