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 专项监督护粮安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高速公路噪音扰民,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0-05-26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案情回顾

  2019年5月20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委托有关检测机构,对原告陆某申请事项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陆某家夜间一楼地坪、夜间房顶最大声级均超过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且测试时,大岳高速公路通过车辆较少,如果大岳高速通车数量增多,对受检房屋的噪声影响将会更大,故大岳高速公路运营与陆某家噪声超标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噪音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音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被告某公司作为大岳高速公里的项目法人和管理者,有义务维护高速公路两侧毗邻住户区域的环境质量,以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环保标准。被告修建的大岳高速公路路段距原告房屋仅有十余米,高速公路路段修通后来往车辆对原告陆某生活居住地带来噪声污染。长期而持续的噪声污染让人产生强烈的精神痛苦,原告陆某从2015年12月31日大岳高速公路通车至今,长期生活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对原告精神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是客观事实。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某公司须在判决生效后90天内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原告陆某住所噪音环境达到国家GB3096-2008《声音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并赔偿陆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高诗瑶)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