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 为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案件办理公开公正,推动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6月25日,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对三起经济类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案件当事人等就2起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1起案件的罪与非罪问题进行公开听证。
案情介绍
案情一:2019年7月,林某某经营餐饮店,招聘刘某某等40名员工到该店工作。后因经营不善倒闭,拖欠40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290224.6元。案发后工资已支付并取得谅解。
案情二:2021年5月,昌某某盗窃电动车,经鉴定,被盗电动车案发时价值人民币2600元。案发后被盗电动车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案情三:2009年11月,蔡某某与村民杨某某等人签订林业用地承包合同,种植黄花梨苗木,后经营不善改种植桉树,村民不同意。2018年11月,承包商不顾村民反对种植桉树,村民自发上山拔苗。经鉴定,涉案桉树苗案发时价值人民币18270元。
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三起案件基本案情、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理由,案件定性等充分听取辩护人、人民监督员等各方意见。鉴于两起拟不起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经现场评议,听证员对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均无异议,并对杨某某三人涉嫌破坏正常经营案罪与非罪问题提供有益参考。
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声音,是青秀区检察院与群众密切联系,更好的办民事、解民忧的具体举措。下一步,青秀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公开听证,按照“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以“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民事监督+公开听证” 等模式举行公开听证,以听证方式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促进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中国法治法制网责任编辑:黄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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