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7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了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日前,湖南省纪委对7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湖南有线茶陵网络有限公司执行特殊群体基本收视维护费优惠减免政策不到位问题。2018年至2019年,湖南有线茶陵网络有限公司在已向茶陵县政府申请到“特殊群体收看有线电视财政补贴”拨款的情况下,未按照政策对部分特殊群体进行基本收视维护费优惠减免,两年共收取1895户特殊群体本应优惠减免费用19.32万元,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该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叶湘建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3月,叶湘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多收费用退赔给群众。
2.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违规办理异地牌照摩托车车辆检测等问题。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违规接受中介机构的请托,在未对异地车牌摩托车实际检测的情况下,违规办理近1万辆车龄6年以上的异地车牌摩托车年检手续并出具检测报告。车管所原所长葛亚军、原副所长赵玉蓉多次违规接受中介机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共计1万余元;车管所民警收受中介机构“好处费”共计12.41万元,其中赵玉蓉收受6.34万元。2020年5月,葛亚军被免去车管所所长职务。2020年12月,葛亚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赵玉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有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资阳区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谢萍违规帮助骗取国家涉农扶持资金问题。2018年至2019年,谢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在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为其丈夫钟益仁(资阳区新桥河镇财政所干部)骗取国家涉农扶持资金共计805万元提供帮助。2021年3月,谢萍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钟益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汝城县卫生健康局原四级调研员刘吕山,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县直机关工委专职副书记刘平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2010年至2014年,刘吕山、刘平两兄弟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濠头乡樟溪村通村公路争资立项提供帮助,事后两人各收受“感谢费”3万元。2015年,在刘吕山、刘平未实际捐款的情况下,樟溪村在通村公路“捐款功德碑”上写明刘吕山捐款1.2万元、刘平捐款1万元,两人知情后予以默认。刘吕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4月,刘吕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刘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应由个人承担的捐款由刘吕山、刘平实际支付。
5.零陵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宾,区城管执法局总工程师唐小华非法占用农用地建房问题。2016年至2017年,黄宾、唐小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亲属的名义共同在零陵区沙沟湾社区一块农用地上非法租地建房,各建一栋建筑面积为270平方米的房屋,并违规借用当地居民名义办理了建房手续。黄宾一家、唐小华一家分别于2018年底、2019年底入住。被举报后,两人均主动配合拆除了房屋。2021年2月,黄宾、唐小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怀化市正清路小学违规收取教辅材料费、侵害学生利益等问题。2017年至2020年,怀化市正清路小学违规向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1.36万元,以虚假捐赠形式开非税票据进入财政专户;违规收取试卷费1.21万元;违规将向学生收取的综合实践费用1.7万元用于给教师发放补助;以虚假报账方式违规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教师气排球比赛服装费。该校校长伍芬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2月,伍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罗孟春、总务主任兼工会主席彭先友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或退赔。
7.保靖县葫芦镇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石云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骗取国家扶贫资金等问题。2018年至2020年,石云祥在担任葫芦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期间,违规在迁陵镇与他人合伙从事培育树苗的营利活动,并通过虚报苗木数量、虚造报账资料等方式,骗取国家扶贫资金24.88万元。石云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12月,石云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湖南省纪委监委)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亓荃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