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夏荷 茂盛)7月13日14时15分,在呼北高速博白往玉林方向2693KM+500M处,正驾车途经该路段的博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谢浩轩,发现一年轻男子骑电动车正在行车道里行驶,全然无视身后疾驰而来的车辆。途经车辆纷纷避让,险象环生。
见此情形,民警谢浩轩立即将车停下警戒,在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迅速上前劝导。该男子十多岁左右,行为异常,竟满嘴酒气、挥舞拳头以示其自由不容侵犯。民警谢浩轩凭借警察的职业敏锐性和通过近前观察,发现该男子眼神呆滞口齿不清,考虑到其酒后、且可能有一定的智力缺陷,一旦其继续在高速公路上驾电车行走会诱发事故危及其与群众生命安全。
为确保该男子人身安全,民警抓住机会,迅速上前将其控制。由于该男子神智不清,且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于是,民警将其带上警车,这时,接警后的大队高管中队民警温仕胜也及时带领协警赶到,把该男子带回中队作进一步了解调查。经查询,该男子为博白镇白沙江村人,未成年,精神异常,当日酒后驾驶电动车不服呼北高速博白出入口收费人员劝阻,强行闯入高速公路行驶,随后收费人员便报警,民警经对该男子及其家人进行安全教育后,让其家人接回。
至此,在博白交警快速反应、及时出警、妥善处置下,一起道路安全隐患被彻底排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中国法治法制网责任编辑:黄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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