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进供销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紧盯四方面问题精准施治
“这1.2万元是我上缴的违纪款,希望组织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供销合作社员工杨某在该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后,主动到县纪委监委交代问题。
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与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合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落实。
供销系统业务涉及范围广、掌握资源多,运行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容易成为腐败“隐秘的角落”。“要坚持实事求是,强化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精准施治,务求实效。”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房灵敏说。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与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党组联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紧盯政治建设、监督制约、社有资产流失、资金管理使用等4个方面20类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记账簿里的这几笔数额和银行流水对不上,几年的数额加起来约27万元……”桂林市全州县纪委监委在对咸水镇供销社监督检查中,通过查阅账目发现疑点,顺藤摸瓜,查到基层供销社3人利用“两套账”的方式报领项目补贴。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对有关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整合监督力量,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专项治理工作格局。”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钟山介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整合机关、行业部门、派驻和基层监督力量,通过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切实开展自查自纠、起底清理问题线索、严肃加强审查调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系统做好警示教育,推动形成三级同步部署、一体推进。自治区纪委监委督促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梳理出领导班子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办法;出台《供销社推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管“1+1+3”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目标,聚焦供销社乡村振兴政策、项目、资金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推动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规范实施、资金高效使用。
专项治理开展以来,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截至6月底,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对供销社有关问题线索立案63件63人,其中对有关单位“一把手”立案17件17人。自治区供销系统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734条,提出整改措施854条,建立制度机制309项。(通讯员 彭凯云 李丽)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亓荃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