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陈园)近日,为切实维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陆川县公安局陆城派出所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一起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行政拘留1人。
7月6日下午16时许,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在陆川县某市场周边巡查执法过程中,猪肉摊违法占道经营,商贩冯某坤态度恶劣,阻挠执法。执法人员多次耐心向店主讲解市容管理相关规定,然而冯某坤却不以为然,正当执法人员依法扣留其流动摊车时,引起冯某坤极其不满,随手便拿了一把三角的剔骨刀上前阻拦,还和执法人员多次发生冲突抢夺摊车。
执法人员继续阻止被冯某坤拖回被扣摊点,在多人多次的劝阻要求其放下手上的刀不要抵抗执法。但是冯某坤不听劝阻还是手持刀与执法人员进行对抗,经过许久的劝阻,冯某坤看其无法保住自己摊车最终只好选择放弃,让执法人员将摊车扣留拖走。
冯某坤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依法对社会进行管理的职能活动。而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是通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来实现的。
8月3日,办案民警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冯某坤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任何以威胁或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群众自觉守法经营,切不可一身试法。
中国法制法治网责任编辑:黄耀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