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庞俊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
检察讯 近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下发关于《调整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暨通报表扬优秀重罪检察人才的通知》中,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庞俊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中的办理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人才名单。
据了解,入选人才库是荣誉,更是责任和担当。庞俊的入选,是青秀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的成果展示,通过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为广西重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06年以来,庞俊一直在坚守在办案一线岗位,亲自办案2000余件,先后获评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南宁市十佳公诉人,多次获得自治区、市一级荣誉。作为第一检察部的负责人,办理、沟通、协调了大量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工作,2018年至2020年部门受理审查逮捕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1834件1891人。其中,立案监督98件98人,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罪1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纠正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侦查监督违法4件。无一错案,无撤回起诉、判无罪的案件。
办理的班某等26人飙车(危险驾驶罪)获市级“优秀公诉庭”,有效整治城市道路“飙车”行为。办理的广西首例高空抛物案当庭宣判,保障了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办理的黄某某两人因疫情期间妨害民警执行公务一审获刑,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在15年的检察办案中,庞俊积累了丰富的办理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的经验,曾多次受邀到公安机关就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进行授课和引导侦查,为守护公平正义贡献出应有的检察力量。
中国法制法治网责任编辑:黄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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