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王德卫)8月18日上午,莘县东鲁街道某村村民徐某等26人诉莘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代县长张云生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海歌,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张才兴,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向阳及部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部分县直部门分管负责人20余人旁听庭审。
庭审中,整个庭审合法有序、过程流畅、流程严谨,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充分辩论、质证、陈述,保障和推进了行政诉讼制度的有效运行,法庭将择期宣判。
庭审观摩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庭审观摩,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全面提高法治意识和能力,将各项工作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近年来,莘县认真贯彻落实“1个100%+3个全覆盖”要求,将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工作支点,通过庭前分析案情、学习法律,庭上直面原告质证,发现行政行为的漏洞和风险,提高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的能力,有效提升了全县法治工作水平,做到了“出庭又出声”,彻底告别了“告官不见官”历史。2021年至今,共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16件,一审64件,二审52件;出庭应诉案件32件,负责人出庭应诉32件,出庭应诉率100%。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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