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王德卫)8月18日上午,莘县东鲁街道某村村民徐某等26人诉莘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代县长张云生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海歌,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张才兴,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向阳及部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部分县直部门分管负责人20余人旁听庭审。这是我县2021年首例县级政府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庭审中,整个庭审合法有序、过程流畅、流程严谨,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充分辩论、质证、陈述,保障和推进了行政诉讼制度的有效运行,法庭将择期宣判。莘县代县长张云生在出庭时代表莘县人民政府,对原告徐某等26户村民及其代理人,通过司法程序对县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对莘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欢迎和感谢。本次出庭应诉,是对全市行政应诉“1个100%、3个全覆盖”制度的贯彻落实,也是对法庭和当事人的尊重,有利于强化政府的亲民意识,拉近与老百姓的距离,密切干群关系,有利于增强政府的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莘县认真贯彻落实“1个100%+3个全覆盖”要求,将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工作支点,通过庭前分析案情、学习法律,庭上直面原告质证,发现行政行为的漏洞和风险,提高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的能力,有效提升了全县法治工作水平,做到了“出庭又出声”,彻底告别了“告官不见官”历史。2021年至今,共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16件,一审64件,二审52件;出庭应诉案件32件,负责人出庭应诉32件,出庭应诉率100%。
下一步,莘县将全面落实“1个100%+3个全覆盖”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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