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 打工打工,早起搬砖。下文提到的这位小伙子是在搬砖赚钱了,但是,却没有老老实实地搬砖,反而耍起小聪明顺走了老板的砖头。结果,搬砖钱没捞着,反而把自己搬进了牢房。近期,黄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公司钱款高达48万余元,被青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获刑二年并被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情介绍
2019年8月底,黄某某入职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从事机油销售业务工作,但是才刚工作仅仅三个月时间,黄某某就开始钻起了公司的收货钱款漏洞,因为客户的货款可以入公司的账户,也可以暂时转到业务员那里,业务员再转给公司。就在11月份,黄某某因为网络赌博输了钱,急需一笔钱填补,于是,黄某某就打起了这些货钱的主意,把客户转过来的订货钱“临时借用”。本来以为自己在客户和公司没有发现的情况下,很快就能把这个窟窿填上。让黄某某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赌瘾又犯了,于是,又继续拿下一位客户的订货款来还赌债,同时,还抽出一部分用来补贴上一位客户的订货款。就这样,拆东墙补西墙,赌债越来越多,拖欠客户的货也迟迟没发,缺口达28万元。2020年3月,黄某某的马脚漏了出来,公司财务总监发现了黄某某的违法行为。原本打算报警处理,但是黄某某苦苦哀求公司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承诺自己通过在公司打工偿还这笔债务。在黄某某的忏悔下,公司暂时原谅了黄某某犯下的错,让他以工抵债。但是,让公司主管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善意”决定让公司再次陷入了窘境。黄某某在跑业务的时候又开始网络赌博,使用之前的招数继续挪用客户的货款。2020年7月,公司忍无可忍,直接将黄某某辞退并报警。截至2020年10月份被警方抓获时,黄某某还有货款48万余元没有交回给公司。
黄某某的这种行为,不单单是个人的犯罪行为,他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挪用公司钱款的行为,让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而且也让公司的形象在客户的心中大打折扣,没有了诚信。为了挽回企业的损失,惩治违法犯罪,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依法讯问了黄某某,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后认为,被告黄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职务侵占罪依法向法院提起了公诉。鉴于黄某某归案后认罪认罚,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处罚金一万元,并责令黄某某退赔公司经济损失48万余元。
优化营商环境
企业生产经营,离不开法治护航。今年以来,青秀区检察院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打击犯罪与保障权利并重,有效保护了辖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中国法制法治网责任编辑:黄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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