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为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兴业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钟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玉林市委批准,玉林市纪委监委对兴业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钟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参与投资经商;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在案件办理、走私货物处理、工程承揽、民用爆炸物品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钟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玉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玉林市委批准,决定由玉林市纪委监委给予钟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玉林市纪委监委)
钟汉简历:
钟汉,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玉林市玉州区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
1998.07—2010.03 历任玉林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环东派出所副所长、南观派出所所长、环东派出所教导员、玉州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2010.03—2011.05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2011.05—2012.07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2.07—2014.03 玉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
2014.03—2014.06 玉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兴业县公安局政治委员;
2014.06—2017.07 兴业县公安局政治委员;
2017.07—2020.05 兴业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0.05—2021.07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07—2021.09 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民警。
中国法制法治网摘编:黄耀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