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省监委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9月27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海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近年来,海南省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追逃追赃力量,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支持省监委依法履职,组织开展调研,实施有力监督,提供重要法治保障。省监委稳步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依法追缉外逃腐败分子,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海南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显示,省监委依法履行组织协调职责,落实主办责任,推动全省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2018年2月省监委成立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67人,追回赃款5897.49万元。在减存量的同时遏增量,防逃成效初显。报告梳理了海南省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主要做法,从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追逃防逃追赃一体推进、坚持完善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五个方面总结提炼出实践中的认识和体会。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海南省监委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追逃追赃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主动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稳步推动追逃追赃法治建设;创新追逃追赃方法手段,拓宽境外追逃追赃有效渠道;加快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制度机制,筑牢立体防线;多管齐下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追逃追赃工作队伍,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推动海南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建设清廉自贸港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障。(海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中国法治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