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坚决亮剑
2021年5月,龙胜县平等镇城田村党员陆成耀酒后驾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1年9月,荔浦市荔城镇退休党员韦为华酒后驾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期,桂林持续强化对酒驾行为的通报力度,在集中通报曝光的人员中,既有退休干部、也有村社党员,释放出强烈震慑信号。作风建设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今年以来,桂林市纪委监委把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重申纪律要求严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的通知》《关于坚决整治党员纵酒行为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交警部门开展党员、公职人员违规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我以为没什么问题就开车过去了,就开1公里,还没开多远就在派出所这里给抓住了。”
这是恭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龙虎司法所所长陈绍东第一次酒驾现场。可就在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他酒驾行为处理期间,陈绍东却不思悔改,再次因为酒驾被交警部门查处。
“头天喝到九点多钟。第2次以为没事了,存在侥幸心理。五十多了,到头来还搞了个处分,回想起来真的很后悔!”
最终,陈绍东连续两次酒驾被查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表面上看是普通的违纪违法行为,实际上是典型的“四风”问题,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党和群众血肉联系。在查处违法问题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从专项整治“小切口”入手,精准施治,探索形成纠“四风”、树新风长效机制,持续释放查纠“四风”不止步、不停歇、不放松的强烈信号,以强有力监督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龙胜县纪委监委通过对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件的分析,发现2020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酒驾、醉驾问题涉及9名教师,占全县此类案件的近四分之一。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立即向县教育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师风建设,在教育系统中开展警示教育,教师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规守纪、带头知法守法。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大家好!这里是广西桂林市全州县,今天晚上,我们将为大家现场直播交通夜查行动……”
为持续有效遏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频出新招妙招,开拓创新宣传手段,不断凝聚社会共识的正能量。全州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督促配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并进行网络直播,短短两个小时,总在线观看率突破12万人次。兴安县崔家乡纪委抓住时下最流行的“抖音”,拍摄并推出《酒驾公益宣传片》,用短视频的方式来讲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后被立案查处受到纪律处分的后果,以此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提高警惕、守住底线。(桂林市纪委监委)
中国法制法治网摘编:黄耀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