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王德卫)近年来,莘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着力打造“123”体系,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注入强有力的法治活力。
围绕“1”个中心,强化工作职责
紧紧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这一中心,深入推进全县镇街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省、市《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结合莘县实际,制定了《莘县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同时,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督察内容,下发督导通知,对部分镇街和县直部门进行了专项督察调研。
抓好“2”个关键,筑牢思想根基
着力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作为提升依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突破口,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法治头雁效应”。县委、县政府率先垂范,分别将法律知识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重点,定期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将镇村干部作为普法宣传教育关键,将宪法、党内法规和民法典等作为新时代镇村干部学法的重点,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镇村干部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将青少年学法列入年初普法计划,结合春季开学之际,集中组织律师为全县中小学生上好“第一堂法治课”,通过举行法治讲座、国旗下讲话、法治班会、涉及法治黑板报等多种形式,系好青少年人生中的“第一粒扣子”,并开展“大手拉小手·乡村法治行”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庭、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筑牢依法办事的思想根基。
打造“3”支队伍,提供法律服务
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打造以镇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和“正义之心”志愿者为主体的三支法律队伍,为乡村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注入乡村振兴“源泉”。继续推进“一镇一团队,一村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为每个镇街设备三名专业律师,作为镇街法律顾问,为每个村居设备一名驻村法律顾问,实现了镇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工作制度,提供便利条件,采取“抱团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不定期在镇村值班,为镇村项目建设、农村“三资”清理和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身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目前,全县新聘镇村法律顾问208人;结合村居“两委”干部换届选举之际,全面更新了镇村人民调解员队伍,着力打造了24个镇级调委会和856个村级调委会,吸纳专职人民调解员、首席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和社会“五老”加入镇村调委会,定期排查化解镇村苗头性矛盾纠纷,提升了调解实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在全县率先设置了由司法行政干警、社会“五老”、法律人才、社区矫正队伍等组成的70余支“正义之心”志愿者队伍,常年活跃在全县各个镇村,为镇村提供普法宣传、法律问诊、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建议等服务,践行着文明、志愿、专业、优质的队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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