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亮点工作 | 西藏由点及面深化派驻机构改革 机构数量做减法 人员力量做加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欧小苏 廖天冰 通讯员 赵英
图为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到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开展调研,深入了解交通运输厅当前政治生态。赵英 摄
厅原党委书记永吉、原厅长扎西江措、原副厅长王锦河……一段时间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多名厅级干部被查。
“这些腐败案件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政治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经过调研,我们发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监督缺位、弱化的问题比较突出。”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关键是要解决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对被监督单位的监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为试点单位,组建新的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拉开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序幕。“改革后,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人员编制增加了75%,下设综合室、第一、第二、第三纪检监察室4个内设机构,有效增强了我们的监督力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刚晋美介绍。
新的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成立25天后,该厅办公室原主任庹江春就被立案调查。“在办理交通运输厅其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庹江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把这条线索交由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办理。”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介绍。
经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审核批准并在相关室指导下,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迅速推进有关工作,庹江春在较短时间内认识到其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主动认罪认罚、认错悔过,积极配合调查工作,还如实供述了组织尚未掌握的250万元受贿事实,积极上交违纪违法所得。
“经过一个多月的试行,我们一边调研摸清政治生态,一边处置线索核减存量,还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委查办了两个留置案件,这是我们对深化改革试点提交的答卷。”刚晋美表示。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暨组长任职会议,按照机构数量做“减法”,人员力量做“加法”的原则,将原来32家派驻派出机构精简至20家,人员编制从平均7名增至10名,并在综合派驻机构内设处室,改革后机构设置更加合理、人员力量更加集中,监督效能明显增强。同时,为进一步督促新的派驻机构履职,提升监督实效,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负责人率队深入各区直单位开展全覆盖的座谈交流,既传达政策要求,又传导责任压力,要求派驻机构和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相互支持配合,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为确保派驻机构依纪依法正确履职,自治区纪委监委还制定《审理派驻机构移送案件工作暂行规定》,明确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后需移送自治区纪委监委审理,并对相关程序、处置规范、所需材料等进行细化。据统计,截至目前,仅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5人。
近日,一名干部敲开了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室的门,他向纪检监察组主动上交了收受他人的现金和虫草。这是改革后,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做实日常监督,大范围开展走访谈话,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取得的实效之一。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隐患,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督促被监督单位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织密权力运行监督网,卫健委党组先后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有效规范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工作。
据介绍,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要求各派驻机构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督促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压实整改责任,盯住交通、医疗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廉政风险,督促健全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制度。
据了解,推行派驻机构改革以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对“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1151次,发现问题385个,督促整改问题316个,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亓荃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