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杨正道)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紧盯“减量控大”、“今冬明春”工作目标,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为主线,持续深入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
“分析+谋划”的部署
针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认真梳理分析出近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规律及特点,及时调整思路和作战方法,紧紧围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主线,明确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层层落实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力推进“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形成“紧抓不放、严管严治”态势。
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员民警在县城进出城口对过往车辆进行呼气式酒精快速检测
“卡点+突击”的整治
突出重点检查对象,将“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辆视为重点检查对象,在重点区域,以重点路段设立检查点,提高巡逻密度与整治力度,实现整治行动的机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逢车必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同时,将固定点位执勤检查与移动游击战相结合,午间突击查、夜查相结合,突出上午6时至9时、下午12时至15时、晚上20时至23时为重点整治时段,采取闻气味、辨脸色、看动作、借助酒精检测仪等方式,对驾驶人是否饮酒进行判断,凡发现“酒驾”人员立即快速取证,快速录入,有效预防和遏制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严格+规范”的执法
针对整治行动存在执法风险的实际,要求民辅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执法,坚决贯彻“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树立交警良好形象。同时,民辅警必须穿着反光背心,携带执法记录仪、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装备,严格停放警车,开启警灯,确保现场警力及他人的人身安全,督促民辅警在整治中保持良好执法形象,规范使用执法语言,针对不同人群和不同场合,注意执法技巧和执法方式,切实减轻驾驶人、同车乘客的抵触情绪,切实确保民辅警和违法当事人的人身绝对安全,防止因语言和动作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引发舆论炒作,努力实现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员民警在达地乡达勒村口向群众讲解酒驾事故展板知识
“阵地+广泛”的宣传
为营造浓厚整治氛围,有效震慑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拓宽宣传渠道,一是强化阵地宣传,执勤民辅警在严厉查纠酒后驾车违法的同时,对驾驶员和过往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分析酒驾危害、宣讲违法处理规定和通报各地酒驾事故情况等方式,全面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拒绝酒后驾驶,争做文明交通参与人。二是结合“美丽乡村行”宣讲活动和“七进”宣传,积极深入辖区单位、企业、农村、社区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醒目横幅、摆放酒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安全出行常识及文明驾驶交通理念,教育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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