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李燕)8月24日,15名农民工来到拜城县人民法院高高兴兴的领取了自己的血汗钱45万元。
新疆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水电站的项目建设施工期间,曾聘用了15名工人,经法院判决,新疆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31日之前一次性给付何某等15人共计475525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只支付25525元,剩余的45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
2017年3月5日,15名农民工向拜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执行申请后,法院迅速对该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情况、建设工程情况、财务情况等展开深入调查,但该公司的账户一直没有钱。后经调查了解到,水利局将要向该公司支付工程款200万元,当即向水利局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冻结案款45万元。
据悉,近期拜城县法院针对大批农民工返乡的情况,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加大对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立案登记服务力度,做到优先送达、优先排期、优先开庭,确保案件处理不拖拉、不延时;审判中缩短审判周期,加快审理力度,最大限度提高审判效率,在坚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侧重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执行环节,加大优先执行力度,多方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执行进程,穷尽一切执行手段,确保执行到位率,让农民工及时获得被拖欠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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